经济犯罪案件是什么意思

2024-05-18 00:38

1. 经济犯罪案件是什么意思

经济犯罪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另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除此之外,我国《刑法》分则其他章规定的某些侵害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犯罪,如制造、贩卖假药罪、贩毒罪、贿赂罪,也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罪名有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经营罪、抽逃注册资金罪、信用证诈骗罪、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走私普通货物罪、虚假广告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等【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八十五条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经济犯罪案件是什么意思

2. 经济犯罪案件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经济犯罪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另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除此之外,我国《刑法》分则其他章规定的某些侵害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犯罪,如制造、贩卖假药罪、贩毒罪、贿赂罪,也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经济犯罪主要分为四大类型,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和其他贪利性犯罪。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条规定:【本法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3. 经济犯罪案件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关于那些算经济犯罪案件,我国刑法分则并没有单独就经济犯罪规定为一个章节,一般认为侵犯公私财产权,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都属于经济犯罪。因此,可以说我国刑法分则中,第三章和第五章所规定的罪名,都是经济犯罪类罪名。至于行为具体构成何种犯罪,需要从具体的行为本身来判断,不能抽象判断其是否是经济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经济犯罪案件包括哪些

4. 经济犯罪案件包括哪些

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经济犯罪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另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除此之外,我国刑法分则其他章规定的某些侵害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犯罪,如制造、贩卖假药罪、贩毒罪、贿赂罪,也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总的来说,经济犯罪共有177个罪名。经济犯罪罪名: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经营罪、抽逃注册资金罪、信用证诈骗罪、操纵证券期货交易e69da5e887aa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31333431343564价格罪、走私普通货物罪、虚假广告罪、侵犯商业秘密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非法出售发票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罪、假冒注册商标罪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单位受贿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5. 哪些属于经济犯罪案件

关于那些算经济犯罪案件,刑法分则并没有单独就经济犯罪规定为一个章节,一般认为侵犯公私财产权,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都属于经济犯罪。因此,可以说我国刑法分则中,第三章和第五章所规定的罪名,都是经济犯罪类罪名。至于行为具体构成何种犯罪,需要从具体的行为本身来判断,不能抽象判断其是否是经济犯罪
一、合同诈骗罪中合同的种类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种类,主要是指经济合同。并不能认为凡是利用、合同(如行政合同、赠与合同、劳务合同等)进行诈骗的都构成合同诈骗罪。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之“合同”,其标准应当根据合同诈骗罪侵害的客体性质并结合立法目的加以界定。合同诈骗罪规定于《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之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中。
这种犯罪不仅侵犯他人财产所有权,而且侵犯国家合同管理制度,破坏了社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因而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必须存在于合同诈骗罪所保护的客体范围内,能够体现一定的市场秩序,否则便与《刑法》的立法宗旨不符。应当结合该合同的具体情况,考察其行为是否符合扰乱市场秩序的特征,否则就不能定合同诈骗。例如,行为人利用伪造的遗赠扶养协议向继承人骗取被继承人的遗产的就不属于合同诈骗罪。
二、经侦科立案金额是多少
公安经侦大队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国内经济案件的侦查,属于一个专门的侦查部门,为获得证明有无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重的有关证据以及捕获犯罪嫌疑人所依法采取的专门的调查措施和强制措施,隶属于公安部门。关于经侦大队立案的最低金额,根据不同的罪名,在不同的地区,都有着不同的立案标准,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具体要参照《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其主要职责如下:1.组织、指导、协调当地公安机关侦办经济犯罪案件,参与或直接侦办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2.指导、检查、监督当地的经济犯罪情况,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动态,提出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的对策。3.指导当地的金融、财税部门和其他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点要害单位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三、偷税漏税罪立案标准
由于偷税漏税罪这是一个俗称的罪名,应该讲我国现行刑法并没有规定此罪名。《刑法修正案》第3条将《刑法》原第201条的偷税罪修改为逃税罪。但管辖的具体行为和案件范围与原偷税罪基本相同,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增加了对逃税罪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特殊规定。以下我们就以逃税罪为例进行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偷税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偷税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哪些属于经济犯罪案件

6. 什么叫经济犯罪案件

关于什么指经济犯罪案件,在我刑法条文和刑法理论中均没定义也很少使用经济犯罪这个概念,按照一般的理解,可以认为经济犯罪案件是指侵犯财产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我国刑法分则关于犯罪的规定,都是以行为侵害的犯罪客体为依据进行分类。抽象经济不是刑法所保护的直接直接客体,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公私权利时刑法所保护的客体。
一、销售伪劣产品罪客体
本类犯罪的犯罪客体为复杂客体,因行为人所生产、销售的伪劣商品的品种、性质、用途不同,其所侵犯的具体复杂客体有所不同。例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客体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消费者的财产权;生产、销售假药罪、劣药罪的犯罪客体是药品管理制度和消费者的财产权、人身权。在这些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所侵犯的复杂的犯罪客体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是最基本的、最主要的犯罪客体,决定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类罪性质,其他犯罪客体处于次要地位。因此,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属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范畴,属于经济犯罪,而非属于有关侵犯财产权犯罪,或者侵犯人身权利犯罪或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二、罚金适用于哪些人
罚金的适用对象是大家容易忽略的问题:从犯罪性质上看,我国刑法中的罚金主要适用于三种犯罪:
1、经济犯罪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共有90多个条文,基本上都规定了罚金的独立或附加适用。
2、财产犯罪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共有14个条文,其中9个法条规定了罚金,占条文总数的50%以上。
3、其他故意犯罪刑法分则第六章规定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共有90余个法条,其中约50%的法条规定了罚金。此外在我国刑法中,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第240条、第244条也规定了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我国《刑法》相关规定,第二条 【本法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7. 经济犯罪是属于什么案件

经济犯罪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另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除此之外,我国《刑法》分则其他章规定的某些侵害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犯罪,如制造、贩卖假药罪、贩毒罪、贿赂罪,也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罪名有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经营罪、抽逃注册资金罪、信用证诈骗罪、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走私普通货物罪、虚假广告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等
一、侵犯商业秘密罪员工会受罚吗
对于单位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单位的员工是否受到处罚要看该员工是否属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我国刑法第219条规定,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侵犯商业秘密罪为我国《刑法》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中的罪名,根据该节第二百二十条的规定,单位犯本节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因此,只有单位实施犯罪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按刑法第219条侵犯商业秘密罪定罪量刑,与侵犯商业秘密无关的普通员工不构成犯罪。
二、罚金刑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从犯罪性质上看,我国刑法中的罚金主要适用于三种犯罪:
(1)经济犯罪:
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共有90多个条文,基本上都规定了罚金的独立或附加适用。
(2)财产犯罪:
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共有14个条文,其中9个法条规定了罚金,占条文总数的50%以上。
(3)其他故意犯罪:
刑法分则第六章规定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共有90余个法条,其中约50%的法条规定了罚金。此外在我国刑法中,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第240条、第244条也规定了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八十五条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经济犯罪是属于什么案件

8. 经济犯罪案件包括哪些?

关于那些算经济犯罪案件,我国刑法分则并没有单独就经济犯罪规定为一个章节,一般认为侵犯公私财产权,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都属于经济犯罪。因此,可以说我国刑法分则中,第三章和第五章所规定的罪名,都是经济犯罪类罪名。至于行为具体构成何种犯罪,需要从具体的行为本身来判断,不能抽象判断其是否是经济犯罪。
一、赌资可以直接收缴吗
赌资在经过法院的判决后是可以直接收缴的。对查获的赌资、赌博违法所有的,应该依法收缴并上缴国库。在我国刑法的规定中,对赌博类的犯罪行为打击力度是极大的,在办案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应当收缴。经济犯罪即社会危害性。主要有两大类,一是我国刑法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二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侵犯财产罪。
二、犯经济犯罪会被判刑吗
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是犯罪。
因经济犯罪包括的罪名非常多,具体会不会判刑怎么判的问题,必须要针对具体的罪名和情节才能确定。
三、犯罪既遂的怎么区分
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根据《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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